學校根據學生發展需要,制定清晰的評估政策,形式及頻次已透過通告和家長手冊向學生及家長闡釋清楚。
1. 測考次數:
中一至中三
中四至中六
英文
300
中文
數學
200
綜合科學
/
其他學科
100
術科
A
各科已編訂具體的擬卷及批改指引、評估的內容、形式及難易度,能切合不同能力和需要的學生,有效地照顧個別差異。近年,不少學科的測考卷已在初中階段加入開放式的意見題目,此舉有利學生銜接高中課程,也能發展及訓練學生的思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