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甚麼需要註銷書籍?
1.1 註銷書籍的目的是提一個定期讓圖書館主任檢視館藏的機會,藉此讓圖書館主任找出一些過時、借出率低、受損的書籍,並再添置新的館藏。
1.2 大型的館藏檢視和註銷一般也是每五年進行一次,而期間可能需要間斷地進行小型的註銷工作以處理受損的書籍。
2. 甚麼書籍需進行註銷?
2.1書籍如已發霉發黃,並有損毀情況如脫頁、紙質變脆等情況,經圖書館主任檢查後,認為該書籍需註銷。
2.2 由於部分書籍儲藏經年,便有可能有書蟲在內,一經發現,必須立刻處理。並檢查四周的書籍有否受影響。
2.3 內有書蟲的書籍經註銷後需立即帶離圖書館,以免館內書籍受影響。
2.4 部分捐贈書籍可能抵達本館前已收藏經年,這些書籍可能已經損毀或脫頁。當中部分書籍的內容也可能未必適合同學閱讀,這些書籍便需進行註銷。
2.5 本館自行購買的書籍經同學多次借閱後可能有脫頁情況,圖書館職員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將受損書籍修補。如未能修補而損毀情況嚴重的書籍便需註銷。
2.6 由於種種原因,同學還書時本館職員會發現借出的書籍曾受水浸泡,以致書本有水漬。圖書館通常不會保留有水漬的書籍,因為受水浸的書籍內頁一般會變得脆弱,容易破爛,且會有發霉情況出現,內頁會出現一點點黑色的霉菌,引致異味和蛀蟲。而圖書館在閉館後的空氣不流通,很容易使得圖書館帶有異味。在此情況下,職員一般會要求同學賠償,購買受損的書籍以作補替。假若書籍受水浸泡不太嚴重,只有一二頁少部分地方受影響,本館職員會記錄在案,並在該書上加插一條紙條以作提醒其他借閱書籍的同學和職員定期檢查之用。但假如書籍四分之一以上的內頁也有水漬,而且面積大,該書必須註銷,查明原因後,同學也必須賠償。
2.7 借出的書籍可能會遭受損毀,還書時一經發現及查明原因後,同學便需作出賠償。同學需自行購回相同的書籍,而原有已遭損毀的書籍便會被註銷及將受損的書籍退回給同學。補購的書籍會代替原有受損的書籍並使用相同的登錄號碼,而圖書館的館藏數量也不會因此而減少。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書本已售罄或絕版,同學因此而未能購回相同的書籍,同學便需以現金作賠償。該受損的書籍仍須註銷並在註銷後退回給同學。而同學的賠款將自動撥入圖書館的收入賬戶(罰款和影印機收費)中作圖書館購置新書之用。
3. 註銷程序
3.1 圖書館大約每半學年便會將殘舊和損毀書籍註銷。
3.2 在註銷程序開始前須先讓校長看一看註銷書籍的情況,圖書館主任負責跟進註銷程序,圖書館文員從旁協助。
3.3 每本註銷書籍均須獨立拍照,並將書籍的登錄號碼用作該照片的檔號以便儲存。
3.4 註銷書照片存檔在圖書館兩台電腦的D磁碟機內。
3.5 每本註銷書籍的登錄號碼、註銷原因、註銷日期均記錄在註銷書記錄表上,並在圖書館的電腦系統(Library Master 5.0AI)內登記,將書本的的狀況改為註銷、不能外借和記錄註銷日期等。
3.6 註銷書記錄表硬本存檔在圖書館一註銷書文件夾內。
3.7 所有註銷書需在註銷後在蓋上書籍資料記錄印(豆腐印)的內頁和電腦條碼上蓋上「取消CANCELLED」的印章(紅色)。「取消CANCELLED」印章需橫跨豆腐印、電腦條碼和書頁。
3.8 捐贈書籍的註銷處理與購買書籍的處理略有不同。圖書館主任需先行檢視捐贈書籍的狀況,挑選狀況良好和可供同學借閱的書籍並登錄為館藏。
3.9 餘下的捐贈書籍需排開拍照並記錄註銷日期,將照片存檔在圖書館兩台電腦的D磁碟機內。
3.10 餘下的捐贈書,適合同學閱讀的書籍可讓有興趣的同學領走,其他可由老師和學校職員領走。
3.11 當同學、老師和學校職員領走書籍後,剩餘的書籍可封箱丟棄。
4. 已註銷書籍的處理
4.1 已註銷的書籍可讓有興趣將書籍帶回家的同學和老師領去。
4.2 一般情況下,註銷書會先讓圖書館領袖生先行挑選領走,視為圖書館領袖生的一種福利。第二由讀書會會員(如設)挑選。第三再由其他同學挑選,最後由老師和學校職員選取。
4.3 經同學和老師領去註銷書後而剩下的註銷書籍,需將之封箱丟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