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全體老師在上課及進行課外活動時應採取一切合理和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在任何情況下,老師不應讓學生進行危險的活動、考察或實驗。老師在安排課內或課外活動前,必須詳細閱讀由教育局發出的通告和安全指引,並執行有關建議。
以下載列教育局發出的一些重要的通告或指引,讓老師易於查考。此外,如果老師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校長或教育局分區教育主任聯絡。
《實驗室安全及管理 》
《科學實驗室安全手冊》
《中學家政科教學安全手冊》
《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2011)
《中學美術與設計科安全指引》
《學校工場安全手則》
《校內出現氣體異味時應採取措施的指引》
《熱帶氣旋及持續大雨夜校適用的安排》
《學校活動指引》(2012年版) :課外活動指引、戶外活動指引、境外遊學活動指引、空氣污染指數消息
《郊野公園遠足安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