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學生建立良好品格是學校其中一個重要的目標,因為良好的品格及價值觀能協助學生在未來懂得如何自處,做出正確的決定,並提高生活品質。我們深信協助學生建立良好品格是需要學校與家庭共同合作的,所以學校引入「家長評審制」,選定 10 種良好品格,請家長在家庭內按學校提議的步驟協助建立這些良好品格,並定期與子女討論及評分,將有關資料交回學校,以便讓有關資料記錄在學生成績表上,作為他們成就表現的一部分。
建立品格家庭的步驟 ( 資料來源:邁向真成功 ( 培基文教基金會 ) :
( 一 ) 示範好品格:
在家的成年人可先要求自己具有良好品格,再引導子女。當自己沒有表現出某種品格時,可請求家人原諒,並請他們督促改進,以「身教」的方式示範良好品格。 此外, 家長亦可把握機會,利用生活上的「品格英雄」或講述歷史上「品格英雄」的故事來協助子女找尋楷模。
( 二 ) 讚美好品格:
讚美可加強子女的學習動機,不過家長需要讚美品格而非成就。例如,
讚美品格:「你在足球比賽中表現了耐力。謝謝你即使在困難時,仍然鍥而不捨。」,而不是讚美成就:「你真了不起,贏了這場足球賽。給了他們一點顏色。」在讚美的同時,家長可以指出哪些言行和態度示範了良好品格特質,解釋它們如何使子女本身和別人受益。
( 三 ) 教導好品格:
家長可先為良好品格特質下定義,再不斷尋找機會向子女作口頭提示如何實踐,但不要過份參與。
a. 專注( Attentiveness ) —— 全神貫注地聆聽別人的意見以示尊重。包括:
o 支持家人,聆聽對方的意見, 不立即生氣或挑剔。
o 鼓勵家人對他們參與的活動表示興趣。
o 分出時間, 用眼與耳聆聽家人的建議及關心的問題。
o 花時間與每位家人獨處,聽聽他們的興趣愛好,讓他們感覺到他們的重要性。
o 了解每位家人的喜好,以便在生日會或其他特殊場合給他們特別的驚喜。
b. 仁愛( Benevolence ) —— 滿足別人基本的需要不求回報。 包括:
o 對待家人要像對待外人一樣尊重。
o 把洗衣、做飯等日常家務事,作為愛家人的一種表現。
o 關心家人品格的成長多過他們成績。
o 注重彼此內心的需要和願望,而非自私地尋求個人的成功,滿足個人的野心。
c. 勤奮( Diligence ) —— 全力以赴完成別人所交代的任務。 包括:
o 投資時間和精力來協助家庭實踐共同目標。
o 針對每週的任務協助家人計劃並設定可依循的優先次序。
o 擬定每日時間表以便最有效地利用時間。
o 努力幫助家人完成他們的責任,如同花精力完成自己的責任一樣。
d. 謹慎( Discretion ) —— 避免後果不佳的言行和態度。包括:
o 對可能產生摩擦或爭論的話少說為妙 。
o 不讓那些給家人帶來不良影響的影片或書籍存放家中。
o 不說使人氣餒的話。
o 彼此提醒:不可不經過大腦說話。
o 避免使用指責和輕視別人的負面話語或肢體語言。
e. 信心( Faith ) —— 即使事情不樂觀仍確信好品格會有好結果。包括:
o 設想家人可有的成就,並幫助他們發出全部潛能。
o 即使在不明瞭的地方,仍信任父母的領導和意見。
o 彼此信任,在沒有反面證據前總是往好處想。
o 願意放棄那些有礙好品格的朋友或活動,即使因此落到沒有朋友也在所不辭。
f. 主動( Initiative ) —— 看到事情不待別人開口就著手去做。包括:
o 接受挑戰成為其他家庭的榜樣並藉著分享自己家庭學到的教訓來鼓勵他們。
o 想像未來發展的方向,並預先計劃接受培訓的機會,努力達成目標。
o 看到家中有哪些家務事需要做,然後動手去做。
g. 忍耐( Patience ) —— 接受困境並不設下挪開的時限。包括:
o 把困難當作培養品格的機會。
o 願意充分利用父母給予的零用錢。
o 若是目前的慾望不能使整個家得幫助就放棄它。
o 即使題目很難、老師要求太高,仍勤奮地完成功課。
h. 盡責( Responsibility ) —— 明白別人的期望並切實做到。包括:
o 勤奮地學習。
o 接受挑戰把家整頓得順當、有效。
o 父母給予孩子們鼓勵和忠告。
o 孩子們在言行和肢體語言上順服孝敬父母。
o 使家人都能將潛能發揮盡致。
i . 節制( Self-control ) —— 摒棄私慾做正當的事。 包括:
o 學習控制自己的脾氣並處理任何內心的怒氣。
o 即使被激怒,也謹慎地只說造就而不是拆毀的話。
o 養成良好習慣,如早睡早起、健康飲食、適度運動及遵照編好的時間表等。
j. 誠實( Truthfulness ) —— 準確地說明過去的事實以賺得未來的信任。包括:
o 知道承認錯誤而不是隱藏錯誤才能贏得尊重。
o 向父母詳細解釋那些有問題的活動,以便父母 對在場的人和情況有正確的印象。
o 不要為了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誇大事實。
( 四 ) 識別好品格:
當子女將品格特質應用到生活中的時候,予以肯定及解釋此品格特質的定義。家長一定要相信子女願意有好品格及有能力實踐好品格,這樣才會有良性循環 ( 希望他變好 --->真心相信他有能力更好 ---> 結果他的確有進步 ---> 更堅定我們的信心,相信他有能力更好 ) 的出現,家長與子女之間之互動與交流便會越來越密切。
( 五 ) 疏導糾正以培養好品格:
家長要以智慧方式進行疏導及糾正子女,恰當的改正是出於愛而非憤怒, 不是要子女感到內疚或後悔。因此,家長不口出惡言,管教子女時更應私下處理,避免傷害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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