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學生能有效地完成課業,達到學與習同時同步的效果,並優化學生的學習效果,強化學生的責任感,故校方將採取以下措施:
如學生未能於指定日期呈交功課,必須於當天放學後在留校學習班完成有關功課。
留校學習班會在下午五時結束,惟個別老師可要求學生繼續留校進行功課輔導。
如學生未能在留校學習班結束前完成當天功課,則須於下一上課天繼續出席留校學習班,直至完成所有拖欠之功課為止。同時,該生亦須接受扣減操行分之處分。
如學生於欠交功課當天放學後需出席由學校或老師安排之補課或增潤班,則需於補課完畢後立即到留校學習班報到,否則將受處分。
學生有責任平衡其課業及課外活動。因此,欠交功課之學生必須在留校學習班完成功課後,才能參加當天之課外活動。